• ceshi6
  • ceshi6
  • ceshi6
更多>>联系我们

办公电话:  0371-67725100

0371-67725125

办公QQ及邮箱:366749682   zxxhsws@163.com

中兴信和事务所

微信公众号:zxxhkjs

办公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8号商都世贸中心C座13楼

乘车路线:地铁3号线通泰路站E出口即到、52路;85路;135路;152路;259路;511路;k805路;B16路;游51路


微信号:XRK88688

扫描微信二维码,信息随时获取,欢迎关注
公司信息
  • 河南中兴信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辛总

  • 供应产品: 财务审计,企业上市,税收筹划,管理咨询,涉税鉴证,司法鉴定,专业培训

  • 移动电话: 18603861741

    联系电话: 0371-67725100
    0371-67725125

    联系人:辛总

  • 传真: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安排2023年省创新研发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4/10 11:32:29 作者:信息办

豫财科〔2023〕10号

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三批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豫科项〔2022〕56号)、《关于建议下达2023年度省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的函》(豫科项〔2023〕5号),经审核,现安排你部门2023年河南省创新研发专项预算(详见附件1,列2023年“2060302-社会公益研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豫财科〔2021〕57号)要求,本次下达资金试行省级直拨到项目承担单位的“直通车”制度,请省科技厅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并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请按照《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22〕46号)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将后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后续研发活动,并按照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支出项目,要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请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2023年省创新研发专项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要求,依托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3年省创新研发专项经费预算表

                 2.2023年省创新研发专项绩效目标表

2023年3月21日

来源:省科技厅 科技项目统筹推进处

分享到:
更多...

上一条: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省级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的通知